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省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公告
辽宁省(不含大连)各商业保理公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我省于即日起启动全省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各商业保理公司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立即进行自查自改,2020年3月13日前按规定向各市金融局提交申报参检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各市金融局取得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将认定为“失联”“拒绝整改”企业。
对失联、拒绝整改、不符合通知规定以及我省监管要求的机构将纳入“非正常经营类”或“违法违规经营类”名单,并进行相应处理。
省金融监管局联系电话:024-86909316
各市金融局联系电话:
沈阳市:024-81601081
鞍山市:0412-2200162
抚顺市:024-57500359
本溪市:024-42218621
丹东市:0415-2866105
锦州市:0416-3860881
营口市:0417-2998367
阜新市:0418-2819600
黄金城网址:0419-2133451
铁岭市:024-72682188
朝阳市:0421-2236079
盘锦市:0427-2663710
葫芦岛市:0429-3337709
沈抚新区:024-67980056
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可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birc.gov.cn)查询;申报参检相关材料可通过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jrjg.ln.gov.cn)下载。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